孫曙巒
  近日河北承德發生耐人尋味的一幕:一小女孩給老太太讓座,結果車輛急剎,老人不慎摔倒。小女孩連忙去攙扶摔倒的老太太,可是老太太死活都不起身,說:“你不給我讓座,我就不可能摔倒!現在我摔壞了,你得負責。”並要求小女孩賠償醫療費用。禁不住老人的一再“索賠”,女孩家長賠了200元錢才得以息事寧人。(12月12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對年老體弱者的天然同情再加上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”的朴素情懷,使得一般人在與老人交往時,都對老人格外寬容,即使老人有些過失,多數人也不會計較,這體現的正是一種大度和美德。不過,若是面對某些老人刻意為之的惡行仍然不加計較,所體現的就不是寬容而是縱容了。遺憾的是,面對無理卻“索賠”的老太太,女孩的家長竟然選擇了賠償。這種做法,既是對女孩愛心的踐踏,也是對世道人心的傷害。
  看看吧,那個老太太,明明因為急剎車而摔倒,可她不去找公交司機理論,卻怪罪給她讓座的小女孩,並一再糾纏女孩家長“索賠”。這種做法已不是普通的占人便宜,而是涉嫌敲詐勒索了。對此,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:“盜竊、詐騙、哄搶、搶奪、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重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。”為何家長不果斷報警,而縱容其惡?
  只有報警,讓警方秉公辦事,查清是非,對老太太予以必要的教育甚至處罰,才是對女孩善心的呵護,才是對社會公正的堅守。一件壞事對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,是一百件好事也彌補不了的。“一粒老鼠屎,壞了一鍋湯”,這種“恩將仇報”的行為雖是小概率事件,但讓其得逞,對社會良知的殺傷力很大。
  這些年來,有關“老人訛人”的事件層出不窮,以致整個社會都在反問,到底是“老人變壞了”還是“壞人變老了”。面對訛人的老人,當事者應堅決抗爭,使其得到法律懲治。畢竟只有懲惡,才能真正揚善。若是一味地息事寧人花錢消災,就會讓寬容變成縱容,從而傷害整個社會的良知。  (原標題:讓座遭索賠別把寬容變縱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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